2月1日,CBA联赛官方发布公告,对此前同曦男篮与四川男篮比赛冲突进行处罚。同曦男篮球员马鑫鑫和四川男篮球员左朕年均被停赛1场罚款5万元,另一位同曦男篮球员赵柏清和同曦领队兼助教陈嘉凯均被停赛1场罚款2万元。
此外,依照本赛季CBA联赛赛风赛纪责任人制度相关规定,同曦主教练王世龙、四川主教练杨城分别追加处罚人民币1万元。
此前结束的比赛中,同曦主场104-72大胜四川送对手开局21连败,比赛最后时刻,同曦最后一攻选择耗尽24秒,四川男篮球员左朕年持球选择投篮引发对手不满,双方迅速爆发冲突,最终,左朕年、马鑫鑫和赵柏清被驱逐。
官方公告如下
各CBA俱乐部:
2026年1月30日,2025-2026赛季CBA联赛常规赛第二十一轮场序209,在南京同曦大圣俱乐部洋河天之蓝篮球队(简称“南京天之蓝队”)与四川锦城蓝鲸俱乐部丰谷酒业篮球队(简称“四川丰谷酒业队”)的比赛进行到第四节剩余1.3秒时,南京天之蓝队20号球员马鑫鑫与四川丰谷酒业队13号球员左朕年发生口角并引发双方肢体冲突。在临场裁判员鸣哨后,南京天之蓝队领队兼助理教练员陈嘉凯、11号球员赵柏清未经裁判员允许擅自离开球队席,违规进入比赛场地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》(简称《纪律准则》)。
为严肃联赛纪律,根据《纪律准则》第二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,对南京天之蓝队20号球员马鑫鑫处以停赛1场、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,停赛场次为2026年2月1日第二十二轮场序218的比赛。
根据《纪律准则》第二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,对四川丰谷酒业队13号球员左朕年处以停赛1场、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,停赛场次为2026年2月1日第二十二轮场序220的比赛。
根据《纪律准则》第二章第二十九条之规定,对南京天之蓝队领队兼助理教练员陈嘉凯、11号球员赵柏清分别处以停赛1场、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,停赛场次为2026年2月1日第二十二轮场序218的比赛。
此外,依照本赛季CBA联赛赛风赛纪责任人制度相关规定,对南京天之蓝队主教练王世龙、四川丰谷酒业队主教练杨城分别追加处罚人民币1万元。
以上人员罚款的缴纳按照《纪律准则》第一章第十三条之规定办理。
特此函告。
中篮联(北京)体育有限公司
2026年1月31日